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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4-03-29 阅读数:32人阅读

  万科A股价持续阴跌,宝能的九个资管计划濒临平仓线,突遭万科举报。万科方面直指宝能九个资管计划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求监管部门核查。7月19日,万科向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交所、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一份《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自去年下半年,宝能旗下子公司钜盛华、前海人寿以及钜盛华作为劣后委托人的九个资产管理计划于二级市场持续增持万科A股。截至7月18日,宝能合计持股占万科总股本的25.40%,占万科A股的28.83%。

  万科提出12点质疑

  万科在7月19日发布的举报信中称,钜盛华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的信息披露涉嫌违规,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人的条件,九个资管计划将表决权让渡给钜盛华缺乏合法依据。

  万科称,九个资管合同属于违规的“通道”业务,涉嫌非法从事股票融资业务;钜盛华涉嫌非法利用九个资管计划的账户从事证券交易,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涉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万科分四个方面总共提出了12点质疑。

  信息披露方面,万科认为,九个资管计划未按照一致行动人格式要求完整披露信息、资管计划合同及补充协议未作为备查文件存放上市公司、合同条款存在重大遗漏。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万科认为,九个资管合同属于违规的“通道”业务、钜盛华涉嫌非法利用九个资管计划的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资管计划涉嫌非法从事股票融资业务。

  万科认为,九个资管计划将表决权让渡给钜盛华缺乏合法依据。九个资管计划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人的条件、相关各方均无充分依据行使表决权、不具备让渡投票权的合法性前提。

  万科指出,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涉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钜盛华涉嫌利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借助其掌握的多个账户影响股价。钜盛华涉嫌利用九个资产管理计划拉高股价,为前海人寿输送利益。钜盛华和九个资产管理计划未提示举牌导致的股票锁定风险,可能导致优先级委托人受损。

  提请监管机构核查两个问题

  在提出上述12点质疑之后,万科提请监管部门核查两个问题。

  万科方面表示,在万科A股中小股东流通盘面较小的情况下,钜盛华明显具有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极易利用其掌握的多个账户形成并实施市场操纵。因此,监管机构需核查钜盛华增持万科股份过程中连续交易、约定交易、尾市交易等证券市场操纵行为。

  万科特别举例说明,建议监管部门核查2016年7月5日14点45分起,出现大量9999手和10000手买单申报的IP地址,以及14点51分23组8787手的卖单申报的IP地址。如果来自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该行为违反12个月不得出售的承诺;如果来自其他机构或个人,需要调查其意图,是否与钜盛华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万科建议,核查九个资管计划之管理人和优先级委托人是否事前知悉此次投资的万科A股股票将被锁定12个月以上,存在无法减仓平仓导致优先级委托人受损的风险;是否就此取得了全体委托人的同意。在举报信中,万科表示恳请监管部门核查以上问题并回复公司。公司作为万科工会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举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利害相关第三人,有义务将以上资料在诉讼时提交给法院。

  律师称合理怀疑未必能得到认可

  对于突如其来的举报信,宝能方面仍未正式对外回应。

  对于举报信内容,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从信息披露的角度而言,九个资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确应该是资产管理人,万科在该部分举报理由是有道理的。

  不过,王智斌表示:“根据我们对现有规定的理解,资产管理人可以代表资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也可以与其他方结成一致行动人,资产管理人将表决权授予钜盛华也不存在法律障碍,万科该部分举报理由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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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智斌认为,在立法并不特别明确、执法标准也相对模糊的情况下,万科的举报理由更多的是万科对相关问题的理解,未必会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

  “至于万科质疑钜盛华涉嫌操纵股价、输送利益等问题,这属于合理怀疑,涉及到事实的认定,监管部门确实应该查明。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才涉及是否构成操纵股价等法律定性。”王智斌说。王智斌进一步解释,买入本身并不涉及操纵股价或者输送利益的问题,是否构成操纵股价或者利益输送,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各方之间存在有关交易行为的协议安排、有关资金使用与分配的协议安排、是否存在账户对倒等等,这些是监管部门应该查明的事实。

  至此,宝能资管计划的全部仓位已被摆上了台面。万科方面透露,9个资管计划利率区间为6.5%-7.2%,购入万科A股股票的总平均股价为18.89元/股,如按平均利率以及已存续期8个月计算,考虑融资成本后的平均股价约19.83元/股。从万科目前的股价看,在资管计划整体浮亏的情况下,除安盛1号和安盛2号外,其余7个资管计划已全部被套。

  据悉,万科A在7月18日收于17.43元/股,跌破泰信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预警线(按持股股价*0.9计算),由于相关资管计划被冻结12个月,因此在当日收盘后,作为劣后级客户的宝能只能选择补充保证金。据了解,宝能已经对泰信1号资管计划补充了保证金。

  而7月19日,万科股价继续下跌,全天报收于17.11元/股,跌幅1.84%,复牌累计跌幅29.96%。在击穿广钜2号平仓线的同时,也跌破包括泰信1号在内的金裕1号、宝禄1号、东兴7号的预警线。

  媒体统计后发现,9个资管计划目前已经动用的资金为215.69亿元,在备案初始总规模236.25亿元的情况下,仅剩20.56亿元可以用。但据行业人士透露,广钜2号持仓成本过高,余下的16亿资金已经不允许使用了。这意味着作为宝能增持万科的主力,9大资管计划可动用的资金已不足5亿元,在万科这种体量下,无疑是杯水车薪。截至,2016年7月14日,宝能系持有万科25%的股份,其中资管计划持股万科9.95%。此外,有接近万科的人士称,前海人寿举牌万科,涉嫌违背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的禁止性规定,并已触碰监管红线。

  直指资管计划4大问题

  万科在《报告》中指出,处于对钜盛华的高杠杆资金链能否持续的担忧,公司对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进行了初步调查,结果发现4大问题,分别是9个资产管理计划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九个资管计划违反资产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9个资管计划将表决权让渡与钜盛华缺乏合法依据;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涉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方面,万科表示,9个资管计划一是未按照一致行动人格式要求完整披露信息;二是9个资管计划合同及补充协议未作为备查文件存放上市公司;三是9个资管计划披露的合同条款存在重大遗漏。

  因此,万科在举报信中请求监管部门,对钜盛华和9个资管计划之资产管理人上述行为进行核查,对查实问题责令改正。在改正之前,不得行使表决权。

  万科方面向媒体记者表示,“2016年7月15日,万科向钜盛华发函,要求钜盛华提供《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2016年7月15日,万科向9个资管管理计划对应的管理人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发函,要求其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提供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2016年7月18日,万科向9个资管管理计划对应的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60001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函,要求其协助提供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截至目前,万科并未收到上述机构提供的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同时,根据钜盛华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科指出,9个资产管理计划中一个为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兴信鑫7号),其余8个为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一对多”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从目前钜盛华披露的信息看,9个资管计划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应当予以清理,不具备上市公司收购主体资格。

  万科方面还指出,9个资管合同属于违规的“通道”业务;钜盛华涉嫌非法利用9个资管计划的账户从事证券交易以及9个资管计划涉嫌非法从事股票融资业务。

  万科表示,希望监管部门对上述情况予以核查,对核查发现的场外配资业务,按照《关于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涉嫌配资的私募资管产品相关工作的通知》予以清理。

  此外,万科还在《报告》中称,9个资管计划将表决权让渡与钜盛华缺乏合法依据。

  “9个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委托人合同签署人均为商业银行。不论商业银行使用的资金是银行贷款还是银行理财资金,商业银行如果作为优先级委托人拥有万科股票的表决权,都已经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规定。如果商业银行不能合法拥有资管计划的万科股票表决权,又如何约定向钜盛华进行转让。”万科称,“如果认为银行理财资金不受《商业银行法》管制,商业银行也就更没有法律依据以商业银行的名义将银行理财资金持有的万科股票表决权进行让渡”。

  万科举报信称,需核查钜盛华增持万科股份过程中连续交易、约定交易、尾市交易等证券市场操纵行为。“特别是核查2016年7月5日14点45分起,出现大量9999手和10000手买单申报的IP地址,以及14点51分23组8787手的卖单申报的IP地址。”万科指出,如果来自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该行为违反12个月不得出售的承诺;如果来自其他机构或个人,需要调查其意图,是否与钜盛华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万科管理层表示已与部分资产管理人联系,资产管理人表示听从监管部门的认定,服从监管部门的安排。可见,监管层对万科管理层举报内容的认定,将极大影响宝能举牌万科事件的走向。

  谁在操纵万科股价?

  在举报信中,万科还认为钜盛华及其控制的九个资管计划涉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目前万科总股本为11,039,152,001股,其中A股9,724,196,533股。在A股中,除宝能系、华润、证金汇金公司、安邦、金鹏计划、德赢计划以及QFII、基金外,其余股份不到A股的20%。

  万科认为,中小股东流通盘面较小,股价易被人为操纵。在这种情况下,钜盛华明显具有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极易利用其掌握的多个账户形成并实施市场操纵。

  以2016年7月5日万科A复牌第二天为例。万科股票一直停留在跌停价19.79元,该日14点45分起,出现大量9999手和10000手买单申报,14点51分共出现23组8787手的卖单申报,两者之间存在相互暗示的可能,而该日钜盛华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入万科A股7529万股股票。

  万科呼吁监管机构核查钜盛华增持万科股份过程中连续交易、约定交易、尾市交易等证券市场操纵行为。

  房地产与金融资深评论人黄立冲认为,钜盛华是否操纵股价还需要看具体的证据,如果没有实际证据的话没有办法证明这个行为。

  另有金融证券方面的律师表示,操纵股价必须主观上有操纵故意,万科需对此进行举证;钜盛华作为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可以证明几个资管计划购买万科股票不是为了操纵股价,而是为了取得万科控制权。

  此外,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均在前海人寿之后购入万科股票,平均持仓股价19元左右,如加上融资成本,持仓成本接近20元。万科认为,钜盛华涉嫌用九个资产管理计划拉高股价,涉嫌为前海人寿持有的万科A股维持浮盈,输送利益。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部分资管计划价值缩水对于宝能是一个利空消息。这可能会使得其他投资者对于和宝能的合作更谨慎,不敢继续投资宝能的各类融资计划,宝能的资金压力加大。他进一步指出,后续的争斗仍会围绕万科股权持有中的合规性展开。而这种暗斗对于万科的股价来说影响也是偏负面的,万科A近日的阴跌或将延续,当然不排除宝能或其他投资者继续大量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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